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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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屏幕中的形式主义”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5

来源:崇德书院、校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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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中心、研究院)、各书院: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求真务实、“过紧日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在全校重点整治“泛化使用”、跟风攀比、做表面文章、过度包装、铺张浪费等“屏幕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公务视频。领导干部校内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以及各级各部门实施督察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活动,不得要求制作视频方式听取成效和经验类工作汇报;校内开展创建示范达标、评比表彰、项目政策竞争性分配、宣传选树和新闻媒体评奖等活动,不得要求以视频方式展示工作情况;校内各级各类工作会议,不得以视频方式营造氛围、汇报工作、介绍情况、部署任务;学校单位系统内部会议、培训,不得安排视频制作经费和租赁LED大屏;不得发生突破预算支出标准,视频制作费用过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等问题。

2.宣传视频。学校内部会议、培训使用的视频,应由部门工作人员或利用学科专业资源制作,不得安排制作经费,不得租用LED大屏设备;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考察,一般不安排观看部门专门重新制作的视频宣传片;重大宣传项目、部门开展业务宣传、招生宣传等,确有必要委托外单位制作宣传视频的,应当提前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和报备(掌上树人—宣传物资视频PPT制作申请),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电子演示文稿。重点整治学校及各单位内部会议培训安排电子演示文稿制作经费,校内各类会议活动硬性要求基层使用电子演示文稿汇报等问题。确有必要委托外单位制作PPT的,应当提前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和报备(掌上树人—宣传物资视频PPT制作申请),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网络直播。重点整治不考虑成本高价聘请网红开展网络直播、日常性活动安排经费直播,在网络直播活动中搞“流量注水”“销量造假”、摊派任务等问题。

5. 移动互联应用。规范评先评优网络投票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从严管理、宁缺毋滥。规范微信、QQ、钉钉等工作群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开设”“谁开设谁负责”,原则上一个部门或一个专项任务根据需要只建一个工作群,建立的专项工作群、临时工作群,完成任务后及时解散。

6.新媒体平台管理。学校官方网站主要刊发学校重点新闻,优先刊发师生获得的、彰显学校核心竞争力、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活动、会议及师生活动,师生典型优秀事迹,省部级以上重要媒体刊登的学校重大新闻报道,以及学校主要领导出席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校、院领导常规性、例行性调研等日常工作,学校官网一般不做专门报道,可做概要、合并或在二级单位网站报道。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本部门的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宣传阵地,刊发本部门的重要会议、活动、社会实践、各类竞赛、荣誉获奖、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等,并规范使用新闻图片。

7.校园各类屏幕管理。学校领导、校内部门互相走访调研交流等,接待部门不得挂横幅、投屏欢迎词等;两校区LED大屏主要投放学校重要活动、师生活动、喜讯、教学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除特别重要外,一般不投放领导来访、调研等欢迎词。

“屏幕中的形式主义”整治行动作为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牵头,纪委办、计财处等单位统筹推进,及时发现并纠治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等问题。各部门、各学院(中心、研究院)、各书院要严格落实责任,对照整治行动要求,认真抓好排查、整改、纠治等工作,不折不扣将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减量、减费、减负”的目标。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2025年6月


附件1

相关名词基本释义

公务政务活动,是指考察调研、督察检查、创建示范、评比表彰、表扬达标、考核评价、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工作汇报、服务指导、新闻媒体评奖、项目政策竞争性分配等活动。

公务视频,是指用于公务政务活动的各类情景剧、微电影、动画作品、宣传片、警示录、短视频等。

电子演示文稿,是指用于公务政务活动的,包含文字、图片、图表、音乐、视频、动画等多种元素的数字化演示文件,如PPT。

网络直播,是指运用视频录制工具,在互联网平台上实时进行的宣传教育、政策解读、产品推广、互动交流等与公务政务相关的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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