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布局方案,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配套更加完善,现就做好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各学院、各部门发展改革需要,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重点、节约节俭”的原则,提出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统筹安排2026年的维修改造工作。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仅限于整体维修改造和二次装修改造;
2、有关后勤服务与保障的项目需经后勤保障处审核同意后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浙江树人学院修缮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并于11月10日16:30前将申报表书面报送至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拱宸桥校区查济民315室),电子版发送OA至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沈伟兰老师。请各学院(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立项流程

联系人: 沈伟兰
联系电话: 0571-88297015
特别提醒:根据职能划分,后勤保障处负责日常零星维修工作,门、锁、水电开关、灯、吊顶等日常零星维修请各学院、各部门向后勤保障处申报。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20日